申請企業實習的同學請注意:
接到企業實習錄取通知後,請同學務必主動聯繫財金系辦公室或練老師,並於實習開始前,依規定完成與財金系簽署的相關文件,包括「企業實習合作契約書」與「企業實習同意(立約)書」等。只有在所有文件妥善簽署並繳交後,企業實習的申請手續方視為正式完成。
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或未繳交相關文件,則不予認定為本系之企業實習,請同學務必留意。
若有任何問題請詢問系辦或練老師(lkw2@ulive.p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