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統一分發錄取名單於111年6月15日上午9時起公告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cac.edu.tw/apply111/index.php。
2.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統一分發錄取通知書於111年6月15日以限時郵件寄送考生通訊地址。
3.獲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1年 6 月 15 日 至6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9 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 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詳細相關規定請參閱「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6頁【十四、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規定」。
4.凡經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本校預計於111年7月中旬寄發「111學年度新鮮人入學手冊及各項表件」,有關新生入學應辦理事項及宿舍申請等時程,均詳載於新生入學通知內,屆時請依規定辦理報到註冊入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