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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1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備取生第一次遞補(現場辦理)注意事項

一、遞補日期:101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至遞補額滿止
二、遞補地點:本校校本部曉峰紀念館2樓國際會議廳(現場辦理)
三、遞補方式:所有備取生均應於當日上午10時前到達指定會場,視缺額依備取名次唱名遞補至該學系所組額滿為止(同一系所組名額流用原則依101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凡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遞補資格,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四、完成遞補之考生於現場發給已遞補執據聯,並應在規定時間(101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起至5月15日下午4:00止)內至本校網站填寫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上傳照片。
五、各學系所組可遞補名額及同一系所組內招生名額流用注意事項詳如附件1,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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