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自 112 年 3 月 1 日起校園內全面禁止吸菸,並撤除吸菸區。
(二) 違規吸菸(含電子煙、加熱式菸品)者,除依相關規範予以懲處,並移送衛生機關裁罰。
(三) 吸菸年齡提高至 20 歲,未滿 20 歲者不得吸菸及購買菸品。
(四) 本校已成立跨處室之菸害防制工作小組,並依本校資源及特色建置各學術、行政單位自主管理區, 請全校教職員工共同勸阻校內違規吸菸者,推動菸害防制工作。
(五) 重點查緝熱點:體育館停車場出口、大雅宿舍旁階梯、大恩館往大功館橋樓下。
(六) 目前已函送5人至衛生局裁處,籲請全校教職員工生勿違規於校內吸菸,切勿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