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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選課方式調整說明--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原:學碩一貫)

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原:學碩一貫) 選課方式自113(2)起調整為「自行網路選課」選課階段及規定說明如下:

【第一階段】

於112.2以前錄取通過錄取通過可修讀碩士班課程之學士班學生(學碩連讀舊生),第一階段可依各年級選課時間自行上網選課

【第二階段】

113.1錄取通過可修讀碩士班課程之學士班學生(學碩連讀新生) & 學碩連讀舊生,皆於第二階段可自行上網選課。

【選課規定】

1.每學期修習碩士班課程學分數不得高於12學分

2.且不得加選研共科英文(0801) 及 碩博士班密集英語課程 (CB33、CB34)。

若有不開放給大學部學生課程加選之碩士班課程,請先設定先修條件,以利後續選課階段結束後刪除不符合規定學生選課資料。

可修讀碩士班課程之學士班學生(簡稱:學碩連讀生)學籍系統僅設定近3年錄取之學生名單,若有延畢生無法自行線上選課請改用紙本申請表 (經本組確認身分後始能受理)

 

查詢該生是否為學碩連讀生:畢業資格審核系統→左上方→身分別:XXX/學碩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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