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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13公告:財務金融學系-日間學士班學生修課及學分認列原則

一、財務金融學系-日間學士班學生修課及學分認列原則如下:

  •  本系各組學生原則上僅能修習所屬組別之必修課程。轉學/轉系生入學第一學年如因補修必修課程造成衝堂,或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修習輔系雙主修或學程,得於選課前向系辦提出必修課程換組申請;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予以退選。
  •  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本系日間學士班財務金融組、金融行銷組及數位金融組學生跨組修習之「選修課程」,均認列為本系選修學分。
  •  本系大學部每學期僅承認外系選修至多2門課程(超過就不承認學分);但同學赴姊妹校交換期間修習及格學分,回學校申請抵免時,得不受此限制。
  •  大學部外系學分認定 
    (1)多修的外文領域、通識課程,可承認為本系之「系選修承認外系部分(外系學分)」。
    (2)本系不承認輔系、雙主修及學分學程之學分為本系之「系選修承認外系部分(外系學分)」。
  •  因本系必修課程學分調整(例如:中級會計學由原4學分調整為3學分),致學生重補修後畢業總學分不足者,得以本系選修課程學分補足。
  •  實習課程原則上以本系開設之2學分選修課程認列;如修習商學院觀光事業學系開設之實習課程(如需修課之同學請至財金系辦登記),其學分得認列為本系選修學分。

 

二、財金系大學部學生修習以下通識課程時(若於轉入本系前已修習及格者不在此限),不認列通識及畢業學分:

CE42自然通識:統計學(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自然通識及畢業學分;

CE43自然通識:微積分(2學分)      財金組不認列自然通識及畢業學分;

CE49社會通識:心理學(2學分)     金行組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87社會通識:社會心理學(2學分)  金行組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06社會通識:國際經濟與企業經營(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48社會通識:經濟學(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69社會通識:個人理財與投資(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C2社會通識:生活中的經濟學(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C3社會通識:看電影學經濟(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H4社會通識:兩岸經貿議題分析(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CEH5社會通識:淺談金融市場與投資(2學分)   財金系三組皆不認列社會通識及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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