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程度及金額:
「身心障礙助學金」之申請資格為本校學生或其家長為身心障礙,且學生前學期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其補助金額依身心障礙程度分為:
1.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為重度身心障礙者,每名學生可獲助學金5千元。
2.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為中度身心障礙者,每名學生可獲助學金2千5佰元。
3.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為輕度身心障礙者,每名學生可獲助學金1千5佰元。
貳、申請資格:
1.身心障礙生或家長為身心障礙人士。
2.上述學生皆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且本學期已註冊者。
參、繳交證件:
1.身心障礙助學金申請表。
2.身心殘障證明影本。
肆、申請流程:
1.符合資格者請由學生專區進入,點選財務服務,再點選獎助學金申請(申辦條件選未指定),在「身心障礙助學金」作業系統中,詳實填入個人資料。
2.下載、列印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於105年4月8日前繳交至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身心障礙同學可至資源教室辦理。
3.為使撥款作業順利,請務必於學生專區個人檔案項下,點選個人資料設定,登入學生本人開立之金融帳號,非本人帳號無法撥款。
4.請務必依相關規定申辦,逾期欠難受理。
5.進修部學生,請依照推廣部公告辦理。
伍、承辦人:
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朱儒德小姐(分機:12111)。
備註: 再次提醒,學生專區個設定之帳號,務必為學生姓名開立之金融帳號。